公示公告
安徽高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对(邻、间)苯二胺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对苯二胺工程)改善安全条件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徽高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年产6000吨对(邻、间)苯二胺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对苯二胺工程)改善安全条件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2日在安徽高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现就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安徽高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定远县盐化工业园。2014年12月22日滁州市环保局以“滁环[2014]738号”文对“年产6000吨加氢对(间、邻)苯二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8年9月完成了该项目的阶段性验收果工作,现有厂内形成年产1000吨对苯二胺的生产能力,现在厂区内进行一下改造:1、变更导热油炉房位置以满足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2018版)中防火间距的要求;2、新增空压、制氮机组,提高仪表空气、氮气气源稳定性,提高装置本质安全;3、设置备用过滤器以提高生产稳定性,避免在线清洗风险;4、完善丙类车间装置配电室安全设施及防护措施;5、增加包装间面积,以满足叉车作业的空间需求。6、设置危废品暂存库,以满足环保要求;7、改造还原液储槽及配套设施,以增加脱水效果,降低污水排放量、优化废水排放指标。8、新增2台结晶器及配套设施,提高产品品质,增加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结晶效率,将实现年产1000吨对苯二胺的生产能力。
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废气:主要有施工设备排放的废气;土方作业和建材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28号),建议采取以下防治对策:①工地现场周边设置围挡;②土方作业和道路运输时,对土堆和道路适当喷水;③材料的堆放、贮存采取采取遮盖、密闭措施;④建筑垃圾密封运输。
(2)废水:主要为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和建材清洗等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区域应建有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置,禁止直接排放。
(3)噪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挖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根据各类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分析,机械噪声影响范围可达200m。本项目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机械噪声对项目周边人群影响不明显。
(4)固废:施工期间在土地平整、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应当严格管理,作为回填和基建使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开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三、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废气:厂内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氢化放空废气经水膜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冷凝不凝气经3级水喷淋设施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尾气排放情况;包装粉尘经密闭隔间+抽风收集+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异味经密闭收集后经2级水喷淋设施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内密闭设置,设置抽风系统收集异味,经收集后的尾气经2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苯胺类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导热油炉烟气中SO2、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所列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按照滁州市《关于印发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要求不高于50mg/m3;污水处理站氨等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及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厂界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工艺废水、各水喷淋塔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格栅+调节池+吹脱+pH调节+微电解反应池+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池+A 池+O 池+二级沉淀+絮凝沉淀+石英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反渗透浓水配备蒸发釜)+回用水池”处理工艺后,尾水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中水质要求,后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无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声级为80-85dB(A)。针对不同类别的噪声,本项目将采取以下措施: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厂区的布局,并将高噪声源布置在室内,用隔声房间、隔声墙、隔声垫等环保措施;在厂区建设的绿化隔离带,可对噪声起到一定的削减作用。
(4)固废:失活催化剂、精馏残渣、污水物化处理污泥、废弃包装材料、水喷淋装置残渣外协到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生化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或回收,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
项目已经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019-341125-26-03-024724)。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各类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较轻,不会降低现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通过邮件或邮寄的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概况。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均可以通过下述方式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工程影响区域内单位、居民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您对您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是否满意;您认为您所在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您是否了解该地区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主要的不利影响是什么;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其它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采用网站公示、开通联系电话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安徽高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宋涛 电话:13855258665。
环评单位: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环宇国际广场五号楼12层
联 系 人:夏成军 电话:0557-3918157 邮箱:404495420@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电话、信函或其它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安徽高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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